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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组织处负责人介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情况
2014-11-06 09:40   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31日15时,福建省教育厅组织处处长詹松青接受省教育厅网站专访,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情况,现摘要如下:

‍‍[主持人]

2014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规定。中央新修订的《细则》有哪些特点?            

[詹松青]修订后的《细则》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坚持以党章为依据,充分体现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二是体现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四是总结实践经验,把各地区各部门创造和积累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吸收进来。五是强化党组织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六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

[主持人] 高校发展党员工作中,如何理解和把握“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这个总要求?

[詹松青]准确理解和把握“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总要求,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以控制总量为重点,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二是以优化结构为关键,根据学校不同群体、岗位特点,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在教师群体中,要进一步加强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将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在学生群体中,要重视在研究生中发展党员。三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四是以发挥作用为目的,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十六字总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

[主持人] 发展党员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细则》是如何规定的?

[詹松青]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思想入党,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证。《细则》在党员标准上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在培养教育过程中,要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细则》还强调,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主持人]《细则》在发展党员程序方面作了哪些调整?

[詹松青]《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进行了一些补充和完善,主要有:一是在申请入党环节,增加了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的规定;二是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环节,增加了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的规定;三是在发展对象的确定环节,增加了报上级党委备案的规定;四是在预备党员接收环节,增加了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的内容;五是在预备党员审批环节,增加了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的规定。通过修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更加严格、科学、规范。

[主持人]《细则》如何强化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领导责任?

[詹松青]在强化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责任方面,《细则》作出了四项明确规定:一是各级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二是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三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四是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要求上级党委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主持人]《细则》是如何强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的?

[詹松青]《细则》第六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三是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四是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主持人] 省委教育工委将如何贯彻落实《细则》,从宏观上加强对高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

[詹松青]省委教育工委将按照新颁布《细则》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全面提升高校发展党员质量。一是强化目标管理,突出质量监控。抓整体规划、加强宏观调控,进一步落实“五年一规划、年度一总结、半年一点评”工作机制;抓分类指导、分层实施,针对不同层次高校、不同类型学生,分别制定指导意见;抓目标控制、动态调整,定期分析高校发展党员整体状况,形成全年目标控制、适时预警调整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推进能力提升。强化高校党委组织部长(党工部长)、基层党组织书记、兼职组织员队伍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三是强化总结提升,实施典型引领。通过开展支部好案例、书记好党课、党员好故事”“三个好”展评活动,及时总结推广高校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高校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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